国有资产管理处(新)

部门职责


南阳理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资产管理科、招投标科二个科室,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资产管理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全校资产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平台建设与日常维护工作,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三)完善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入账、使用维护、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做好资产的账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协调学校资产的调拨、转让,调剂闲置资产,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及保值增值。

(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捐赠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审核、审批或报备手续,优化资产结构,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培训校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保证各项资产信息的准确和数据安全。

(七)负责对学校各单位年度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年终形成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意见。

(八)负责学校资产数据分析、统计工作和数据报表、报盘上报工作,并向学校报告资产情况及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九)负责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公用房和一般办公家具设备类资产的归口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资产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本单位直接管理资产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招投标科

(一)贯彻国家及上级单位关于采购与招投标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工作流程。

(二)学校各类招标活动(委托代理及校内)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保证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负责委托招标项目的各项工作:

1、负责办理南阳市财政局对项目的审批工作(网上申报);

2、负责办理项目招标事宜代理公司的确定;

3、负责对技术参数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工作;

5、负责协调归口管理部门对业主评委的确定工作;

6、负责对项目出现质疑投诉的处理工作;

7、负责协调对项目的开标工作;

8、负责项目的登记、汇总、分类工作;

9、负责合同信息网上上报工作;

10、负责季度地方政府采购信息上报工作。

(四)组织校内招投标项目的采购工作:

1、负责审查招标项目书,确认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2、发布招标公告或信息;

3、接受投标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

4、审核招标文件;

5、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需要对投标侯选人考察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小组的考察意见存档备案;

7、接受投标人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标书,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8、按规定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在校内网络发布;

9、组织招标文件的答疑。

(五)负责南阳市财政局网上商城采购及招标信息季度申报工作。

(六)负责招投标有关文档资料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七)招标项目的合同履约过程监督管理;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合同执行及验收工作。

(八)建立及维护专家信息库。

(九)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招标采购中的投诉及法律纠纷等相关事宜。

三、其他工作

1、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2、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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