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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共享单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变更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1-26 11:18:00  浏览:

南阳理工学院共享单车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分值分配出现错误,现发布变更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阳理工学院共享单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x17-145

2、变更内容

原文件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2、投标人综合实力(30分)

(1)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城市共享单车项目单车数量为5000(含)以下的,得5分;单车数量为5000以上10000(含)以下的,得8分;单车数量10000以上的,得10分。同一城市项目不累计得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作协议(或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质量、服务、信誉AAA企业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相关专利的,每有1个专利得2分,最多4分;

(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手机扫码租车软件著作权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具备电子围栏实用技术的得4分。

(6)投标人具有与南阳市市政府或南阳市交管局签订的共享单车合作协议的得6分。

此项满分是30分,6个小项合计为32分,此项分值分配有误。

现变更为:

(1)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城市共享单车项目单车数量为5000(含)以下的,得5分;单车数量为5000以上10000(含)以下的,得8分;单车数量10000以上的,得10分。同一城市项目不累计得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作协议(或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质量、服务、信誉AAA企业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相关专利的,每有1个专利得1分,最多2分

(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手机扫码租车软件著作权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具备电子围栏实用技术的得4分。

(6)投标人具有与南阳市市政府或南阳市交管局签订的共享单车合作协议的得6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企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

4、发布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南阳理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阳理工学院  

地    址:南阳市长江路80号

联 系 人:封老师  祁老师               

电    话:0377-62075392

南阳理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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