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闲置资产调剂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盘活校内闲置资产,满足校内单位需求,构建节约型校园,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开通闲置资产调剂平台,用于发布各部门资产调剂信息,供校内各单位无偿调剂闲置资产。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于11月15日前对本单位闲置资产(不论是否达到最低使用年限)逐件进行盘点,按照附件1要求进行登记,登记后交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需要调剂闲置资产的单位请填写附件2。相关材料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发送至gyzcglk321@163.com(其中“gyzcglk”为“国有资产管理科小写首字母”,“321”为“行政办公楼房间号”),纸质版报送行政楼321(国有资产管理科)。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仓库闲置资产登记和全校闲置资产的信息发布,同时负责协调校内资产调剂。资产调剂完成后,调剂双方需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资产调拨工作,填写资产调拨单。
11月下旬,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闲置资产报送情况开展督检查核查工作。
联系人:王海鹏
联系电话:0377-62075391 1393776029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单位+盖章)闲置资产登记表
附件2:(单位+盖章)需调剂资产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