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有资产出租情况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办发电〔2020〕10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国有资产出租情况专项清查活动,需各单位报送出租专项清查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时间:10月12日下午5点前;
(二)地点:行政楼321资产管理科;
(三)联系人:廖琳玲,电话:0377-62076582。
二、报送内容
各单位在认真清查基础上,报送《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表》,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一份,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电子版发送至gyzcglk321@163.com (“gyzcglk”为国有资产管理科首字母);
(三)表格命名为:单位名称+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表;
(四)不存在国有资产出租情况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自査整改工作。各单位要以此次清査工作为契机,全面摸清家底,墙塞管理漏洞,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二)实事求是,严格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要摸清底子,从严审核,及时上报材料,确保清查情况真实、完整、准确。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对清査工作负总责。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清查要求,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数据;在组织清査工作及配合检査过程中,不得拖延阻扰,确保清查整改工作不打折扣。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7日
附件:
1. 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 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