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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国有资产出租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10-07 18:12:50  浏览:


关于报送国有资产出租情况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办发电〔202010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国有资产出租情况专项清查活动,需各单位报送出租专项清查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时间:1012日下午5点前;

(二)地点:行政楼321资产管理科;

(三)联系人:廖琳玲,电话:0377-62076582

二、报送内容

各单位在认真清查基础上,报送《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表》,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一份,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电子版发送至gyzcglk321@163.com (“gyzcglk”为国有资产管理科首字母);

(三)表格命名为:单位名称+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表;

(四)不存在国有资产出租情况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自査整改工作。各单位要以此次清査工作为契机,全面摸清家底,墙塞管理漏洞,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二)实事求是,严格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要摸清底子,从严审核,及时上报材料,确保清查情况真实、完整、准确。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对清査工作负总责。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清查要求,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数据;在组织清査工作及配合检査过程中,不得拖延阻扰,确保清查整改工作不打折扣。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107

附件:

1. 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 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清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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