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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05-07 09:38:14  浏览:

关于提高我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河南省财政厅3月份已下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详见附件),根据本通知的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现将我校《南阳理工学院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18.112号文)》中委托招标数额标准和校内招标数额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自行采购:预算金额调整至五万元以下。

2、校内询价、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调整至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3、校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调整至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4、单一来源、市场调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提高至五十万元以下。

所采购的项目属于南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主要是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网络信息设备等)的采购项目,无论预算金额多少,由使用单位将所需采购项目的购置报告提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预算金额在五十万以上(含)的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5、小型修缮工程委托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调整到六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依照《南阳理工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6.67号文)》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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