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最近一个时期,学校干部调整较多,为做好变动人员的资产交接,规范资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设备资产随人员变动而变动
校内人员变动后,原有通用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桌椅等)随变动人员一起流动,不可移动的资产(如空调)除外,调入单位不得重新配置。
二、人员变动后要及时办理资产交接
人员变动后,资产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由调出单位办理交付资产,调入单位办理接收,由双方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资产处置要规范
在人员变动期间,资产未到最低使用年限或已到最低使用年限仍能使用的,不得报废或闲置,更不得随意丢弃,出现违法违规处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强化及相关说明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确保资产安全,管理规范。
(二)岗位变动人员要积极配合,如未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若出现名下资产丢失或损坏则由本人负责赔偿或维修。
(三)人员变动形成的闲置资产,请各单位负责人安排资产管理员及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进行校内统筹安排,调剂完成前仍由原使用单位存放保管。
(四)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廖琳玲 联系电话:0377-62076582。
附件1:资产交接完毕证明
附件2:资产设备移交、接收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