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53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单公示
3月7日,学校发布通知后,相关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报名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在东校区现场接收报名。现有博士已报名69人,经人事处审核,全部符合条件,并按照取得博士学位入(返)校时间整理排序,其中A类12人,B类57人。现将排序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至学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21),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77-62076582
二、选房情况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00--11:00
地点: 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1单元102室
请符合条件的选房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务必于上午9:00前按时到达选房地点。
(二)房源
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4列88套,面积约125㎡。
(三)选房办法
按照《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执行,并严格按照方案中明确的选房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选房。选房按照公示的顺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或未选号的,则顺序顺延。本次排序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四)选房人员
因一人未准时到达选房指定地点会造成其他选房工作无法进行,请符合条件的选房人员做好选房准备工作,按时到达选房地点,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按时到达的,请事先委托他人授权选房。
(五)携带资料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选房地点按已公示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非申请人员本人参与选房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费用缴纳
1、为确保申请人员按时入住人才公寓,请抽取到房号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押金3000元和一年物业管理费1035元(物业费标准:每月0.69元/㎡,面积125㎡)、卫生费60元(每户5元/月)。
2、押金由申请人本人缴纳至学校账户,账户名称:南阳理工学院,账号:167056010400000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理工学院支行,备注好姓名+单位(XX学院(处))+房号。
3、缴纳押金和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后,携带好身份证复印件、教工卡复印件、押金缴纳回执与后勤服务中心签订房屋居住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4日,签订地点: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1单元102室。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分配排序(第一批)
附件2: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1、2单元)平面图
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国有资产管理处 章(代)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