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53号),经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现将申请人才公寓(第二批)报名人员积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4日。请相关教职工核实积分情况,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至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21室)。
附件:南阳理工学院人才公寓(第二批)报名人员积分情况表
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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