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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5-17 11:41:32  浏览:
全校各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 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将组织开展本年度全校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一)达到使用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 (有无使用价值,需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二)因过频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设备部件老化,发生硬件故障频繁,无法继续使用的;
(三)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同类同档次设备价格50%的;
(四)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
(五)产品已改型淘汰市场无法提供所需配件,发生故障无法修复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 6 8 日前,资产使用单位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附件 2 ),对报废单价 10 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还需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申请报废技术鉴定表》(附件 3 )。 《南阳理工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申请报废技术鉴定表》 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后,连同电子版一起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 324 室)。本次报废资产在“南阳理工学院资产管理系统”中账目的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安排变更。
2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学校会议研究,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出台资产报废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处置。
三、有关要求
相关单位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拟报废资产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搭车”处置。资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提交的拟报废资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注:各单位本次拟报废资产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久其系统中的资产编号、发票复印件或财务凭证)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 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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