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校资产的产权界定,对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固定资产实施归口管理。代表国资处参与校级验收工作。
2、负责全校资产的登记、建档、账目管理以及处置资产销账工作。
3、负责办理全校资产的调配、出售、出租、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报失等资产的变更审批和处置工作,负责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4、负责检查督促各归口部门和使用单位资产的建账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资产的资产核查、资产评估及各单位日常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6、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资产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本单位直接管理资产的安全防护工作。
7、负责各单位年度资产管理考核工作。
8、负责起草学校国有资产信息资源利用、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9、负责学校资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各项资产信息的准确和数据安全。
10、负责提供固定资产折旧和使用成本核算的相关数据。
11、负责学校各类资产数据分析、统计工作和数据报表、报盘上报工作。
12、负责各类资产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和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