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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阳理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1-06 17:54:24  浏览: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南阳理工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招投标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我校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采购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实现我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运行,学校决定面向校内征集选聘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为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本校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招标评审工作需要;

2、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为人作风正派,在招标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从事与机电、电子、网络、化工、后勤设备、教材、图书、一般家具、药品、食品、办公用品、设计、土建、装修、给排水、暖通、预算、绿化等相关的教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熟悉各类商品市场销售行情,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三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4、熟悉有关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评审工作;

5、如达不到第3条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者,经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也可认定为评审专家;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7、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我校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评标活动与工作,并接受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在招标采购活动享有的权利:

1、对招投标制度、招标项目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接受招标人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查阅与评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5、就投标文件中的疑问要求投标人解答;

6、按规定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标专家的义务:

(一)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投标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

3、在近5年内与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的;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凡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均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对外透露投标文件的具体方案及与评标细节相关的其他情况。

(三)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经审查备案的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评为废标或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出详细、具体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并署名。

(四)发现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招标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学校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五)工作单位、职务资格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后,及时书面通知国有资产管理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审专家的入库管理

学校建立有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分设机电、电子设备评标专家组教材、图书、家具评标专家组工程、绿化、设计和工程服务类评标专家组医药、化学评标专家组。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参加校内货物、工程和服务类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各类招标采购的评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以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申请成为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中专家组的成员。

五、资格审定和聘任

1、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填写《南阳理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再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定。

2、聘期二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继续申请审定和聘用。

六、报名方式

1、以自愿为原则,凡符合条件的本校在职人员均可报名申请,各单位有义务组织教职工报名和推荐合适的人选。

2、教职工填写《南阳理工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将个人申请表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祁老师(306321353@qq.com)。

组建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和征集选聘招标评委专家,是我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招标投标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报名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封老师  祁老师  62075392   

南阳理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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