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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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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校区人才公寓 3号楼部分住户选房及搬迁的通知

发布者:廖琳玲  时间:2025-12-04 09:06:52  浏览:

根据《第 22 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南理工校纪〔2025〕9 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学校统一部署,对东校区人才公寓3号楼进行房间优化升级,将1层到22层楼的东西两头的房间改造成南北对门的一套房间,提升人才公寓的整体硬件设施水平与软环境品质,需要租住在该楼的部分教职工重新选房并搬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范围

东校区人才公寓3号楼7-11层的每层03、04、05、06、07、08房间,其他楼层1204、1304、1404、1408、1504、1608、2204。

二、选房时间、地点

时间:12月6日上午9:00

地点:东校区人才公寓3号楼105房间

、选房要求

相关选房人员,按时到达选房地点,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按时到达的,请事先委托他人授权选房。

选房按照第一次选房时公示的顺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或未选号的,则顺序顺延。排序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四、搬迁要求

1.12月8日—12月14日搬迁完毕,可免一月物业费,12月14日后搬迁将不再享有该项优待。

2.空调拆装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大型家具如床、冰箱、洗衣机等也可由学校协助搬迁。12月14日后搬迁的住户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搬迁后,房屋钥匙要如数交还后勤服务中心,门锁如需调换,由后勤服务中心协助拆换。

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引进人才是学校长远发展规划的需要,教职工应顾全大局,积极配合。

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1.《第 22 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南理工校纪〔2025〕9 号)

2.人才公寓3号楼相关住户第一次选房时积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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